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·浙新办(2003)12号 2011年11月22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2011年11月22日> 工论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有感于“早料到他会出事”
朱泽军

  宁波市某区级局一名领导干部因严重经济问题,被笔者所在法院处以刑罚。在法庭作出宣判后,有旁听者言及该领导“出事”,不以为然:“这种人‘出事’是迟早的事,大家早料到他会有‘出事’那一天!”其理由言之凿凿:“他拿的是公务员工资,每天抽的却是八九十元一包的高档烟,掏自己腰包,他抽得起这烟吗?他身为党员领导干部,却终日与一些‘大款’吆五喝六称兄道弟打得火热,三天两头有应酬不说,一把年纪了,还进出歌舞厅、洗脚房、澡堂子等娱乐场所必带漂亮女子,骨子里哪里还有半点党员干部的气节?这号人不出事情那才叫怪呢!”这位旁听者的话自未必全对,但它明白无误昭示了这样一个道理,一个人的言行举止确实能客观地反映出他的精神面貌和世界观。
  时下,有一些党员干部走上违法犯罪道路,从表面上看似有些偶然,甚至让人感到几分惋惜和难以理解,然冰冻三尺,非一日之寒。有的党员干部平时不注意学习,不注意改造世界观,从大错不犯,小错不断,台前讲人话,台下做鬼事,直至为所欲为,无视党纪国法。一些人自以为生活中的一些违法违纪区区“小节”做了不要紧,殊不知,涓涓滴水,年岁一久也能穿石,小小的罪过也会酿成天大的灾祸,其最终身陷囹圄,这是必然的报应和结果。
  “早料到他会出事”之言,不能不使人联想到一些群众多有议论,仍坐台上尚未“出事”的个别领导干部,你作为“工薪阶层”的党政领导干部,平时生活不检点,人前道貌岸然大谈反腐倡廉,背后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钱财,长此以往,“出事”那是一定的。


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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